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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早恋”是非?你就是个棒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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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10-28 02:22:4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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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引:早恋对青少年心理成长极为不利。学生在成长过程中,生理和心理的发展并不同步,虽然他们生理上具备了恋爱条件,但在心理上却远远没有具备。------某位老师
  “早恋”是非?你就是个棒子!
  一直以来,笔者对于“早恋”一词,极度反感。因为在我看来,“早恋”一词本身就存在模糊性,或者,本就是一个伪命题。
  首先,笔者不知,该词所谓何来?若是强调“早”字,那么小孩子过家家是否也在打击范围之内?若是重在“恋”字,既然都承认是恋爱关系,那么又加一个定语,是何用意?当然,这可能也正是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之处,两个不相干的字眼合在一起,意义大变,例如“油水”。
  其次,即使早恋说得过去,那么又该如何界定?这个不同婚姻,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年龄。现在法律规定,大二学生如果符合条件,即可登记结婚,那么在此前两年来恋爱,怎能算得是“早”?如高中生不算,那么初中生呢?校方只是介绍说中学生,未提初、高之分,我亦不好妄自揣测,唯有继续迷惑。
  第三,“生理条件具备,心理不够成熟”,此论笔者亦是不以为然。老师谈到生理条件具备,显然,是说学生身体已经具备发生性关系的能力。莫非,在该老师眼里,学生恋爱,只为了做这件身体条件允许的事?再者,心理不够成熟,也禁不起推敲。试问,心理成熟有何标准?莫非仅以十八周岁为界?过了这个生日,就是成熟?原来在该老师看来,学生心理成熟,只是一日之事。联想古代,男子十四当爹,女子十三便为人母也属常事,倒也未见有何不妥。须知,个人的心理成熟期,与其生活阅历有关,有人就是早熟,而过了十八岁思如幼儿之辈也是不少。当今社会,凭借着互联网以及其他信息传播工具,信息传播之快,普及之高,远胜古代,年轻人心理成熟早一些,也是常事。
  抛开这些文字游戏,再谈实情。
  的确,当下校园,男女出双入对,已然屡见不鲜,而其亲昵程度,也已由最初的牵手、扶肩发展为现在的热吻、拥抱,直到开房,甚至出现日前新闻报道某对情侣“野战”之事。
  然而,在我看来,这很正常。异性相吸,天性使然。很多家庭都是如此,母子关系以及父女关系相对母女,父子关系更为亲密,弗洛伊德即认为每个男人都存在杀父娶母的潜意识,观点虽然偏激,但是也能说明问题。亲人之间尚且如此,何况同学朋友?
  随着我们渐渐长大,生理以及心理渐渐成熟,对异性有好感,并且愿意接近,这很正常。知己也好,恋人也罢,只是一个称呼,无关紧要,重要的是那种感觉,是纯粹的快乐。当然,也有人是出于身体上的好奇,但是,这只能归罪于我国的性教育不够普及。
  我不否认,学生恋爱反面教材比比皆是,例如过早发生关系甚至怀孕,导致严重后果;例如彼此牵挂,上课走神耽误学习。但是,因为恋爱,双方互相督促,最终相聚心仪学府之事也是不在少数,这只是个度的问题。
  在自制力强的人,这并不能算作问题。相反,自制力弱之人,即使不谈恋爱,上网、游戏或者其他事情,一样使其迷失自己。因此,这些,又怎能归罪于恋爱?
  需要说明的是,部分纯粹出于生理需要而结合的男女,不在笔者讨论之列。他们并非恋友,只是荷尔蒙支配的床友。
  可悲的是,这个时候,父母慌了,自是心疼孩子。老师更是急了:这些实在有伤风化!哀求,规劝无效,最终,他们化身棒子----打散鸳鸯之棒。面对家长老师,多数学生能做的恐怕只有妥协了,因此,大棒政策倒也有效。
  但是,同时需要指出的是,因为高压政策,热恋男女离家出走,甚至以死抗争的例子也不胜枚举。只是,那些棒子们,看不到罢了。
  在此,笔者对那些把孩子恋爱看得太过严重的忧天杞人说,千万不要老拿“早恋”来说事儿,也不要频频地高举大棒。需知,在打散鸳鸯的同时,在孩子们心中,你也将永远成为一个仅仅代表高压的棒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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