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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为陨落爱情买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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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10-28 05:46:5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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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离婚”对大家来说,并不陌生。记得在儿时的时候,看见和我年龄一样大的孩子父母在离婚的时候,她们总是在身后哭哭泣泣,看到那些场景我总是懵懂的去憎恨她们的父母。为什么那么狠心离开自己幼小的孩子,不能给儿女一个完整的家呢?那时候总是猜疑,但毕竟年龄还小,总是搞不懂她们的父母为什么要那样做。
  随着年龄的增长,社会的迅速发展,自己也到了结婚恋爱的年龄,所发生在身边的离婚男女更多了。但现在是文明社会,人民都提倡男女平等,结婚和离婚都是男女自愿的,所以到最后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谁也没必要抱怨谁。
  就现实社会而言,离过婚的女人确实很难嫁,很难再找到同等条件的男人。而且女人本来就是弱势群体,结婚后的女人很多都是为了家庭倾力付出,让自己的男人有所成就。在这样的条件下,女人的牺牲要比男人的多,这样的女人才是好的女人,很令男人敬重,很伟大。就离婚而言,对于这样好的女人也并非对自身条件的贬值,好的女人永远是好的,只有令人尊重的女人才显得有价值。
  但对于有些女人在离婚时担心自己的身价贬值,再婚时的择偶条件下降,由此会对男方索要一定数量的金钱赔偿,就是对离婚丈夫索要一定的“再婚 贬值费”。在这里,我极力反对这样的做法。
  不是说这样的女人不好,或者没有价值。就金钱而言,我个人认为,这不是能用金钱可以标起价格的,虽然女人的付出很重要,但是同样男人也有付出,一个完整的家庭是需要男女双双互相关爱和呵护,有些自身的价值,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。大家可以想下,如果真的要这样做,那结婚的时候为什么不提前对自己的身价做个评估呢,到离婚的时候也好找个依据。
  在这里我会鄙视“离婚时索要赔偿”的观点,本来男女是平等的,并非是一件商品,在出嫁的时候做出明码标价,离婚的时候再捞回一笔回扣,这样的女人活着还有什么价值吗?不觉得很可悲吗?既然要离婚了,就干脆点,别拖拖拉拉的,给对方都留一点好的印象,那样才会显得高贵,有价值。
  我想表明的观点就是,女人在离婚后,并非存在贬值一说,如果非要有人这样说,那么这个人所说的话简直是无稽之笑话。好的女人,不管是不是已结过婚 ,是不是有孩子,都是最好的。只是别人用价值观来衡量了现实而已,那只能说明那些人只看重表面。在这个充满金钱欲望的社会里,没有金钱就无法在社会上立足,这是现实的问题。但离婚的女人没有理由向离婚的男人索要金钱赔偿,这点我国法律上也没有明载注明,所以这也是很“现实”的问题。
  在此祝福那些离婚的或者将要离婚的女人们,人本身的价值是不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,也不会因为已经有过孩子而不好再次嫁出去,人都是很理性的。
  有句话说的好:“情人眼里出西施”无论是否已经结过婚,或者已经有了孩子,只要相爱,都不会去忌讳那些过去,感情在懂得爱的女人眼里永远是第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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